加班工資一直是職場人關注的熱門話題。根據《勞動法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,加班是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,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,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。那么,加班工資有沒有具體的標準,如何計算呢?今天,余杭招聘網將為大家詳細介紹。
根據《勞動法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,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下應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: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%的工資報酬;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%的工資報酬;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%的工資報酬。
那么具體到實踐中,怎樣計算自己的加班工資呢?首先,我們需要記住我國的月計薪天數為21.75天。接下來,我們來看一下具體的計算公式。
對于工作日的加班費,公式為:月工資標準÷21.75÷8×150%。
對于休息日的加班費,公式為:月工資標準÷21.75×200%。
對于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,公式為:月工資標準÷21.75×300%。
舉個例子來說明。假設某人在10月1日至7日每天都加班且不補休,以目前杭州市******檔最低工資標準2280元為例,計算加班工資如下:
10月1日至3日的加班費為:2280÷21.75×300%×3 = 943.45元。
10月4日至7日的加班費為:2280÷21.75×200%×4 = 838.61元。
10月1日至7日的加班費總計為:943.45 + 838.61 = 1782.06元。
以上就是關于加班工資如何計算的具體方法,你學會以了嗎?